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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青蛙人工饲养必须从人工采卵后养育孵化,出膜后的蝌蚪在原孵化池或网箱中培育,每平方米水面放养 600~800尾。蝌蚪孵出后第4天开始人工投饵,蝌蚪需经一周饲养后移入饲养池。大约20~30天后逐步以红虫、水蚤、蝇蛆为主食,也可以豆浆、豆渣、豆饼粉、小球藻为主食,加喂一定的鱼粉可促其生长。一般每万尾用15个熟 鸡蛋揉碎带水泼喂1~2次。
蛙池挖建完成后,需要沿蛙池四周埋设防逃网。防逃网较好使用40目左右的密眼网布,这样的网布可以有效的避免使用“一体化蛙池”养殖小蝌蚪时,有小蝌蚪钻出到网外。网布的宽度以选择1.2米的比较合适,埋入地下部分为30厘米,围网高度为80厘米左右,*做一个向内折的遮拦,这样即便有青蛙顺网爬到网**,也能被*的遮栏挡住,从而有效的防止青蛙外逃。围网的支撑可以选用角钢,也可以选用木棒,只要能够达到围网应有的效果并且物美价廉即可。
养殖,需到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:《**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》、《**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》。
申报材料:
**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
(1)《**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》;
(2)《国家重点保护**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》或《非国家重点保护**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》;
(3)证明申请人身份、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;
(4)申请驯养繁殖的**动物种源来源证明,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、有效批准文件、进出口证明书、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;
(5)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;
(6)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;
(7)**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;
(8)从事**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,及**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;
(9)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**动物的固定场所、防逃逸设施、笼舍、隔离墙(网)等图片,及面积、规格、安全性的说明材料;
(10)申请增加驯养繁殖**动物种类的,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**动物种类、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,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。
(11) 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图纸、照片及媒体材料
(12) 市、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。
经营利用许可证
(1)《**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》;
(2)当年**申请的,需提交证明申请人及相关经营利用者身份、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,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背景材料或年度报告;
(3)证明国家二级或省一级保护陆生**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,包括特许猎捕证、驯养繁殖许可证、进出口许可证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、购销发票、个体谱系证明等相关材料;
(4)与申请经营利用的**动物种类、规模相适应的场所使用权、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、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、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;
(5)申请增加经营利用**动物种类的,需提交原有经营利用**动物种类、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,以及已经取得的经营利用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;